張貼日期: 2025-01-07 10:02:09 點閱: 208 (1793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一、依據彰化縣政府113年11月21日府人給字第1130451217號函辦理轉知。
二、檢附「彰化縣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」停止適用總說明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