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4-10-17 10:22:42 點閱: 270 (1732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一、依據彰化縣政府113年8月30日府人考字第1130330127號函辦理轉知。
二、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