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 內部公告 ]轉知:教育部釋示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3條第2項規定「其成員應全部外聘」案,敬請同仁詳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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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部公告 / 張貼者 輔導主任兼資訊組長    


張貼日期: 2024-06-05 19:15:40  點閱:166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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