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文宣導周知,新加坡將加強取締電子煙,旅客經陸海空關卡攜帶電子煙入境將處以罰款。 我國「菸害防制法」第15條第1項第2款及第3款規定,任何人不得輸入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、未經衛生福利部審查通過之指定菸品或其必要之組合元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