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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:本縣縣立各級學校校長及教師在職進修陳報規定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幹事兼人事

張貼日期: 2023-11-27 11:27:31 點閱: 286 (1470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一、依據彰化縣政府112年11月20日府人考字第1120460227A號函辦理轉知。

二、依「教師待遇條例」第10條及「彰化縣立各級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實施要點」第6、7點規定辦理。

三、詳參附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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