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依據財政部112年1月30日台財庫字第11203605450號函辦理。
為辧理菸酒法令宣導,惠請各機關(單位)、學校協助於所屬頻道、LED電子看板(電視牆)或各網路平台公開播放,並轉知所屬單位,廣為宣導,請查照。
張貼日期: 2023-10-17 09:56:15 點閱: 345 (1432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為辧理菸酒法令宣導,惠請各機關(單位)、學校協助於所屬頻道、LED電子看板(電視牆)或各網路平台公開播放,並轉知所屬單位,廣為宣導,請查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