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2-07-06 08:33:11 點閱:138
| 說明: | 
| 一、 | 為鼓勵教師通過本土語文能力認證,針對發揮專才積極投入教授及推動本土語文課程者予以獎勵,特訂定本計畫。 | 
| 二、 | 獎勵申請及程序: | 
| (一) | 請符合本計畫之教師,檢附認證證書向服務學校申請。 | 
| (二) | 請符合本計畫之行政人員,於111年7月15日前至本處敘獎名單填報系統https://system.wses.chc.edu.tw/reward/kindmanage.asp填報並檢附貴校敘獎人員名單(如附件,請核章)報府辦理。 | 
| 正本: | 本縣各國民小學、本縣各國民中學、本縣各縣立高中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