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教務組長
張貼日期: 2021-09-10 15:26:10 點閱:199
說明:「彰化縣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籍管理辦法」業經本府110年9月7日府法制字第1100316477號令發布施行,爰旨揭要點應予廢止,即日起停止適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