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幹事兼人事
張貼日期: 2026-03-31 11:22:21 點閱:76
一、依據彰化縣政府115年3月24日府教學字第1150088444號函辦理轉知。
二、修正「彰化縣國民小學暨附設幼兒園超額教師輔導介聘作業要點」第七點,並自即日生效。
三、檢送修正總說明、修正對照表及修正規定各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