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:外交部代辦因公赴國外出差或返國述職人員綜合保險共同供應契約

上一則公告 下一則公告

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幹事兼人事    


張貼日期: 2025-06-18 08:56:16  點閱:196


一、依據彰化縣政府114年6月13日府人考字第1140233369號函辦理轉知。

二、旨揭共同供應契約之履約期限自本(114)年6月21日起至115年6月20日止,契約相關資料已依照「共同供應契約實施辦法」第7條規定,公開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「政府電子採購網」之共同供應契約-意外事故保險類商品(網址:http://web.pcc.gov.tw), 請逕行上網查詢及下載參用,據以辦理投保事宜。

三、詳參公文附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