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轉知] 本縣「校園操場適度開放原則」自即日起停止適用,詳如說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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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總務主任兼資訊組長    


張貼日期: 2023-03-17 10:42:17  點閱:240


一、依據彰化縣政府112年3月9日府教體字第1120089376號函辦理。

二、有關防疫、應變措施等內容,已納入教育部修正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管理指引」辦理。